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宿舍粉刷、制作盆架、毛巾杆比选公告

发布者:总务室         时间:2018-09-10          阅读量:2271

  

     为满足学生宿舍住宿的基本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给部分学生(男生)宿舍安装盆架、毛巾杆,此工程将由学校通过比选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项目名称

部分学生(男生)宿舍盆架、毛巾杆制作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工程规模

根据学校要求,实地现场查看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二、比选内容:

根据学校要求,现场查看,施工中将不再产生增加预算或增量。

三、比选要求:

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伍仟元(5000元)的比选保证金。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施工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示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将依次递补。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金属加工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索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比选的企业,在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10:00止,到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科交资质材料报名(验原件,交复印件)自备U盘到学校总务科索取比选资料(电子文档)。

2、投标单位在拿到比选资料后,须于2018年9月17日10:00前完成比选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学校总务科

3、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

4、投标单位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曹洪英

联系电话:0812—5105936

                

 

2018年9月10日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学生(男生)宿舍进行粉刷

此工程将由学校通过比选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项目名称

学生(男生)宿舍部分粉刷

建设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工程规模

根据学校要求,现场查看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


二、比选内容:

根据学校要求,现场查看,施工中将不再产生增加预算或增量。

三、比选要求:

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壹万元(10000元)的比选保证金。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施工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示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将依次递补。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装饰装修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索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比选的企业,在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10:00止,到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科交资质材料报名(验原件,交复印件)自备U盘到学校总务科索取比选资料(电子文档)。

2、投标单位在拿到比选资料后,须于2018年9月17日10:00前完成比选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学校总务科

3、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

4、投标单位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曹洪英

联系电话:0812—5105936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