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喷淋系统建设比选公告

发布者:晏晖         时间:2020-03-26          阅读量:2249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喷淋系统建设比选公告

根据上级要求,经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学校将组织对我校中考考点喷淋系统建设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报名参加比选竞标。

一、服务概况

学校喷淋系统建设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技术和商务要求

1、投标企业现场勘查。

2、施工要求: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是国标产品,同时材料进场前需学校验收方可使用。

3、报价清单投标单位要盖鲜章,法人要签字。

4、投标单价超投标限价为废标。(最高限价8万元)

5、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报价要求:实行一次性报价。

2.中选方式:报价最低企业中标。

3.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非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020年4月1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自愿参加比选的单位到学校总务科进行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学校总务科提供效果图和参数。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的相关资质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投标时自行将密封好的加盖公章的标书及投标价格单提交评价委员会进行审核评标。

六、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到学校签订合同(公示期7天),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企业一经与学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按合同履责。

2.合同有效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束。

七、付款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提供正式发票,付工程中标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

八、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日   上午9:00

地址:学校总务科办公室(行政楼二楼204)

联系人:晏晖

联系电话:0812-5105936  1356864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