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食堂食用油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者:总务科         时间:2020-05-21          阅读量:12039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结合上级部门对食品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学校食堂食用油进行公开比选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竞标。

一、采购单位: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二、采购项目:食用油。

三、食用油评分标准及要求

产品:金龙鱼(餐饮专用)

产地:四川省德阳市

重量:净含量10升×2(一件)

质量:精炼一级

原料:非转基因菜籽

工艺:压榨

1.提供参加比选产品的相关资质材料和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

2.控制限额价为225元/件,最低价中标。

3.供货商应向学校提供供货期间的相关承诺,并能满足“攀枝花市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

四、比选要求:

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学校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风险抵押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具有生产或经销市场准入条件。2017年元月以来与单位食堂签订的长期(一年以上)供货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独立开具正式发票;

4.具有履行保障学校食堂物资供应所必须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企业,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17:30止,到学校总务科(行政楼二楼204室)报名交资质材料,到财务室缴纳比选保证金。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加盖比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

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明(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2.比选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00开始。比选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参加比选的供货商须按时参会。提供密封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资质、价格、售后服务承诺、业绩、其它)。

七、评选办法及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2.中选方式:食用油实行限价内最低价中标,当供货商投标价格相同时,由评标人员进行无计名投票,得票最高者中标。

3.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非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合同的签订:

1.中选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到学校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企业一经与学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按合同履责。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通过双方协商,企业服务好,学校认可,可续签合同。

九、付款时间及方式:企业开具正式票据每月结算一次。付款方式:直接打银行卡或转账支付。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联系人总务科:曹洪英  

电话:0812-5105936  

       13982356001                                           

 

                        二O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