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密地校区校舍、场地 公开招租比选公告

发布者:总务科         时间:2020-06-19          阅读量:1375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报经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同意对密地校区的校舍、场地进行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密地校区进行公开比选招租。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出租单位: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二、出租项目:密地校区校舍、场地

三、招租要求

1.承租方依法遵守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利用租赁场地、校舍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2.按租赁场地的用途开展活动,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经营,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不得私自出租、转让、转借、出卖校舍和场地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校舍、场地及相关的各项设施,及时维修维护校舍、场地及相关的设施。如校舍、场地需装修改造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校舍装修不得破坏校舍结构,租赁到期后装修改造的项目因甲方需要无偿交给甲方,损坏的校舍及场地要修复或赔偿。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和经济纠纷全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租期、租金

1.租期五年,自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

2.租金缴纳:首次缴纳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缴纳时间为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租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2.中选方式:一次报价,限价上最高价中标。限价为第一年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不得低于人民币45000.00元。

3.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元。

六、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学校签订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将自动顺延。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风险抵押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中选单位一经与学校签订合同,必须认真按合同履责。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独立开具正式发票;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承租商,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5日17:30止,到实验学校总务科报名交资质材料,到财务室缴纳比选保证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加盖比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以下企业资质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明(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九、比选工作:

1.比选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9:30开始。比选地点: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校本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参加比选的租赁商须按时参会。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非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提供标书,并密封加盖公章,标书内应有资质、报价、相关承诺等资料。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行政楼204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 13982356001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