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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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正科级领导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正科级领导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攀教工委〔2020〕15号)《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市属学校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攀编发〔2019〕102号)要求,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从全校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提任1名正科级(中层)领导干部。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竞聘科级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组 长:郭光恒
副组长:汤中荣 林建华 唐 勇 吴 俊
组 员:杨 崑 蒋四海(纪委委员) 黄万东
二、公开竞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
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是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四是专业化原则;五是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操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五)熟悉学校工作,具有较高工作协调能力。
四、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历:正科级干部需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周五)12:00前。
(二)报名要求:竞聘者需要在校园网下载打印或到党政办公室领取《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竞聘科级干部报名表》认真填写,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交到校党政办。
六、公开竞聘程序
(一)动议、宣传:将科级干部选聘职数、条件等通过校园网、学校微信群、教职工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按“五、(二)”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校党委按照干部选用程序开展公开竞聘前的查档案、资格审查,召开干部考察小组工作会进行研究,对核查属实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公布考核时间和程序等相关信息。
(三)能力素质测评:校党委成立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完成能力和素质测评考核程序,包括在职代会上公开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和民主测评。
(四)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公告考察时间、内容。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公告考察对象信息、拟提拔职级以及考察期间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地址、电话等。
(五)考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集体面谈等,形成考察报告。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组考察报告,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表现,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任前公示:将拟选拔的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自党委会决定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八)聘任: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由校党委书记颁发聘书后进行履职,试用期一年,并进行任前谈话。
(九)存档:选拔干部完成后,按照“一人一卷”的要求整理全套干部文书档案存档,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书及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方式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二)提供考察对象的材料要真实,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坚持回避原则。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四)对违反干部选拔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