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讯
增强责任 强化管理 确保食品安全 ——市四中(市实验学校)召开2018年秋季学期 开学食堂员工培训会 | 09-04 | |
市四中(市实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初一新生学前教育 | 08-23 | |
攀枝花首家全国文明校园是这样炼成的! | 02-09 | |
学校简介 | 01-13 |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在路上 | 02-09 | |
领导班子 | 11-22 |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021年寒假特别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减少到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出入商场、超市、酒店、集贸市场、电影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火车、飞机、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
坚持报备制度。倡议大家春节期间尽量在攀过年,并建议在外工作的家人和亲友留在当地过年。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疫区,如因特殊原因,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途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出行前必须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学校报备,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
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每日监测体温,如有异常及时上报。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生病请及时到医院就诊。请家长密切关注孩子每天的健康情况,若出现乏力、感冒、发热、腹泻、水痘等症状,务必及早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
当前正处在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家长要切实教育孩子不能玩火,不携带火种,牢记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和紧急避险常识,明白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2119。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导以植树、献鲜花、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代替焚香化纸、燃放鞭炮等祭奠陋习。
违反规定,依法处理。凡违反以上规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火令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和草原上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注意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家长不在家时,不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防止煤气泄漏。
无论孩子考试成绩如何,请各位家长都要正确对待,与孩子一起分析、总结,千万不要用讽刺、刺激的语言甚至暴力伤害孩子,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度过寒假生活,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