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2021年清明假期安全公约

发布者:德育室、团委、少先队         时间:2021-04-02          阅读量:144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2021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们将假期的工作安排印发给您们,希望各位家长履行好对孩子安全的监督义务,确保孩子假期安全,与孩子一起制定一个合理的假期计划,共同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清明节。
安全小贴士: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救 120 ,交通122
清明节放假安排:
1. 4月2日下午,按正常时间行课,两节课后,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等主题教育。16:30全校学生离校。放假期间学生在家开展清明节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2. 正式放假时间:4月3日——4月5日,住校生和需上晚自习学生4月5日(周一)16:00——18:30返校上晚自习(上周日晚的自习),走读生4月6日(周二)返校上课。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下面的公约和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校内校外一个样。

1.森林草原防灭火

不准在野外、林内玩火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地、草原、山上烧马蜂,烧火驱赶蛇、鼠、野兽等;不准在林内、草原上乱丢烟头,或燃烧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内、草原上烧烤食物和野炊;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不准在林地草地烧田埂、秸秆和杂草;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和烧木炭;不准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不准在林区内、草原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烟花、燃放孔明灯;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瞭望设施设备。

2.防溺水安全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下水前要做热身活动,避免抽筋; 不在河边、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不在河道、池塘边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

3.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坐违章驾驶的车辆。

4.新冠疫情和春季传染病防控

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不要外出旅游、减少外出聚餐。尽量不要接触中、高风险区回来的相关人员。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经常通风。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建议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主动做好个人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生病要及时就医。

5. 防欺凌安全

同学之间应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礼让,有矛盾应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报告,同学之间不能互相欺凌。如果遇到打架、欺凌等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内应及时向老师或安保人员报告,在校外应及时告知家长或拨打报警电话。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德育科   团委  少先队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