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发布者:办公室         时间:2021-06-30          阅读量:833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 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  课外读物以进校园以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书目为主,学校推荐的书目为辅。学校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 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

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

课外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的管理下,以语文备课组为主体,分年级参照教材推荐书目和《教育部推存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我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由中小学教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各年级备课组长为本年级课外阅读书目遴选第一责任人。

从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书目中选择的,只需确定数量种类即可;学校和人人推荐的书目,须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教务科组织各年级语文备课组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定期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研制并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适宜学生健康成长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

联合推荐制:按照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确认审核制:读物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内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校园。

审核依据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的规定为标准,即确保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同时,审读专家库成员根据教育教学习惯和学生的阅读兴趣,好中选优,推荐出适合本校学生阅读的书籍。

定时清查制: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期初、期中、期末对馆藏的10万余册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定时清查工作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中不宜推荐、选用的12种情形为依据,在第一时间将有以上情形的读物及时甄别、剔除。

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对班中同学阅读过程中发现的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更及时地发现问题。     

第七条 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八条 学校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与管理,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九条 学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开展好读书节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书香有我、好书海报、书香有约、阅读存折、图书漂流、交流展示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每年定期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书香有我”是指通过晨读、午读、晚读等形式,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好书海报”是指学生自己设计海报向大家推荐好书,做到好书共享。

“书香有约”是指各班每期至少两次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好书50册,放到班级图书角,供大家课外阅读。每班安排2名学生负责借阅、管理班级图书角。

“阅读存折”是指将学生读物阅读的情况记录在册,作为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中的指标之一。

“图书漂流”是指好书在班级成员之间、不同班级和年级之间的图书交换流动。

“交流展示”是指学生自己设计PPT等演讲来阐述自己的阅读心得,交流分享。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