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节,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德育安全科         时间:2022-04-02          阅读量:6270

尊敬的家长:

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现将假期的安排印发给您,希望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孩子假期安全,与孩子共同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2日下午,按正常时间行课,两节课后, 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疫情防控、防溺水、森林草原防灭火、交通安全等主题教育。16:30全校学生离校。放假期间学生在家开展清明节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正式放假时间:4月3日——4月5日。返校时间:住校生和需上晚自习的学生4月5日(星期二)16:00——18:30返校上晚自习(上星期日晚的自习),走读生4月6日(星期三)返校上课。

(二)假期安全要求

请家长与孩子一起认真阅读以下关于安全的要求,自觉遵守。

1. 新冠疫情和春季传染病防控

①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攀,确有特殊情况离攀必须向班主任和社区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②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确需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③居室保持清洁,勤开窗,经常通风。④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⑤假期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⑥要预防春季传染病,特别是水痘、猩红热等疾病。⑦主动做好个人的健康监测,生病要及时就医。

2.森林草原防灭火

不准在野外、林内玩火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地、草原、山上烧马蜂;不准在林内、草原上乱丢烟头,或燃烧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内、草原上烧烤食物和野炊;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不准在林地草地烧田埂、秸秆和杂草;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和烧木炭;不准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不准在林区内、草原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烟花、燃放孔明灯;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瞭望设施设备。

3.防溺水安全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下水前要做热身活动,避免抽筋; 不在河边、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不在河道、池塘边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4.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乘坐违章驾驶的车辆。

全国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希望家长和同学们谨记“安全第一”,度过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