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2023年寻找最美校园视频制作询价公告

发布者: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服务号         时间:2023-09-14          阅读量:592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展示校园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促进美丽文明校园建设,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教育系统将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积极参加本次展播活动,同意拍摄一部与展播文件相符的学校的宣传片。特邀请符合本次拍摄要求的公司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2023年寻找最美校园视频制作项目

3.采购人: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2.5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三、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获取。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人留存。

本项目只支持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赖波,联系电话:15281208627。

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行政楼二楼信息中心【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八、供应商签到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9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地点:攀枝花市实验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联 系 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15281208627

2023年9月14日

  

附件:采购项目简介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2023年寻找最美校园视频制作询价公告

因学校将参加四川省首届“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需要拍摄一部学校的宣传片。经学校校长及干部会研究,同意本次采购项目的实施,认真制定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推进。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

二、学校宣传片拍摄要求

1.5分钟内的高清(1080P以上)的视频。

2.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展校园风采 育时代新人),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传播校园正能量。

3.视频开头要求展示学校名称,统一横屏拍摄,分辨率 1920×1080,大小 200-500MB之间,MP4高清格式。

三、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月30日前完成拍摄与后期制作,并完成交付。

3.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支付方式:拍摄制作结束,交校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拍摄制作费用(中标价)。

5.验收标准

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的通知》文件进行验收。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校园”展播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