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发布者:周国菊         时间:2008-07-14          阅读量:3658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经报市教育局并经市人事局同意,我校决定招聘工勤人员一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工种:文印打字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身体健康,197391以后出生,具有我市城镇户口的尚未就业人员。

2、文化程度:中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电脑操作(word文档,电子表格、网络的使用),打字速度每分钟80个以上,且熟练掌握一体化速印机及复印机操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1、张贴招聘简章,并将招聘精神挂到学校网上。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需留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需留复印件)。

3、报名人员需填写《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4、报名时间:71118

5、考试时间:726笔试,727面试

 

四、招聘考试办法:

1、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70分。

2、面试:面试成绩占30分。取技能考试成绩前二名,进行面试。

五、体检、公示:

1、取应招人员的第一名进行体检。如第一名体检不合格取第二名进行体检。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学校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将按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攀委办[2005]90号及攀人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周国菊   刘莹

联系电话:0812-3326401    0812-3326197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00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