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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发布者:周国菊
时间:2008-07-14
阅读量:3658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经报市教育局并经市人事局同意,我校决定招聘工勤人员一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工种:文印打字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2、文化程度:中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电脑操作(word文档,电子表格、网络的使用),打字速度每分钟80个以上,且熟练掌握一体化速印机及复印机操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1、张贴招聘简章,并将招聘精神挂到学校网上。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需留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需留复印件)。
3、报名人员需填写《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4、报名时间:7月11—18日
5、考试时间:
四、招聘考试办法:
1、技能考试:考试成绩占70分。
2、面试:面试成绩占30分。取技能考试成绩前二名,进行面试。
五、体检、公示:
1、取应招人员的第一名进行体检。如第一名体检不合格取第二名进行体检。
2、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学校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将按程序予以聘用。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攀委办[2005]90号及攀人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周国菊 刘莹
联系电话:0812-3326401 0812-3326197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