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运用“三疑三探”教学模式

发布者:汤中荣         时间:2008-11-03          阅读量:3244

如何正确运用三疑三探教学模式

  三疑三探教学模式主要通过疑问与探究结合等相对固定的教学环节,促使学生学会主动提出问题,独立思考问题,合作探究问题,同时养成敢于质疑、善于表达、认真倾听、勇于评价和不断反思的良好品质和习惯。

  设疑自探:这是课堂的首要环节,即围绕教学目标,创设问题情境,设置具体问题,放手让学生自学自探。

  这一环节主要涉及三个步骤:一是创设问题情境。二是设置具体自探问题。根据学科特点,自探问题可以由教师围绕学习目标直接出示,也可以先由学生发散性提出,然后师生归纳梳理,如果问题还没有达到目标的要求,教师再补充提出。自探问题的主干就是本节课的学习目标。三是学生自探。这里的自探是学生完全独立意义上的自探。自探前,教师一般要适当进行方法的提示、信心的鼓励和时间的要求。自探中,要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到教师对自己的热切关注和期望。无论关注的形式怎样变,有一个底线不能变,那就是不能打断或干扰学生独立学习的思路。

  这一环节容易出现以下误区:一是设置自探问题层次不清,不能紧紧围绕学习目标,问题太碎、太杂,或太大、太空。要么一看就会,课本上有直观的答案,要么思维跨度太大,缺乏递进性,学生难以接受。二是自探走过场,时间安排不足。三是在学生自探过程中教师出现两个极端,要么唠唠叨叨,使学生不能专心思考,要么漠然视之,认为学生自探与己无关。

  解疑合探:是指通过师生或生生互动的方式检查自探情况,共同解决自探难以解决的问题。

  合探的形式包括三种:一是提问与评价。操作的办法是学困生回答,中等生补充或中、优等生评价。让学生学会表达、学会倾听、学会思辨、学会评价。二是讨论。如果中等生也难以解决,则需要讨论,教师在学生自探的过程中巡视发现的学生易混易错的问题也要讨论。

  讨论要建立在学生充分自探的基础上进行,难度小的问题同桌讨论,难度大的问题小组讨论。三是讲解。如果通过讨论仍解决不了的问题,教师则予以讲解。讲解的原则是三讲三不讲三讲即讲学生自学和讨论后还不理解的问题,讲知识缺陷和易混易错的问题,讲学生质疑后其他学生仍解决不了的问题;三不讲即学生不探究不讲,学生会的不讲,学生讲之前不讲。

  这一环节容易出现以下误区:一是抛开设疑自探中的问题,重新设置几个所谓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学生没有思考的情况下,直接让学生讨论。二是教师怕学生自学解决不了问题,按自探提纲从头到尾重新讲解一遍,换汤不换药。三是提问回避学困生,怕浪费课堂时间,仅让中等以上举手要求发言的学生回答一遍了事,掩盖学情。四是试图烘托气氛,搞形式主义,很简单的问题也要进行讨论。五是小组讨论人员不固定,发言无序,时间没保证。

  质疑再探:让不同学生针对所学知识,再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疑难问题,诱发学生深入探究。

  在具体的实践中,对于中等以下学生质疑的问题,有可能还是本节课学习目标的范畴,只是从不同侧面去提,这时让其他学生回答,实际上是起到了深化学习目标的作用。对于优等生质疑的问题,有可能超出书本知识,但教师还应先让其他学生思考解答,提出种种不同的解决办法,然后教师再解答。如果连教师也解答不了,应坦诚说出,师生课后通过查资料等其他途径共同解决。

  如果开始学生不会质疑,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完成情况进行示范引领性质疑,启发引导学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待学生养成习惯之后,教师考虑更多的应是如何应对学生可能提出的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而不是再给学生预设问题。

  这一环节容易出现以下误区:一是学生无疑可,教师即转入下个环节。二是教师质疑代替学生质疑。三是学生一问,教师一答。四是教师课前对学生可能质疑的问题没有充分的估计和预测。

  拓展运用:针对本节课所学知识,分别编拟基础性和拓展性习题,让学生训练运用。在此基础上,予以反思和归纳。

  此环节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教师拟题训练运用。教师首先编拟一些基础性习题,重点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运用情况。检查反馈的原则是学困生展示,中等生评价。如果发现错误,还要让学困生本人说出错误的原因并纠正。基础性习题解决之后,教师再出示带有拓展性质的习题。检查反馈原则是中等生展示,中、优等生评价。如果发现错误,还要让答错者本人说说错误的原因并纠正。二是学生拟题训练运用。如果学生所编习题达不到学习目标的要求,教师则进行必要的补充。三是反思和归纳,具体操作是学生先说,教师后评。

  这一环节容易出现以下误区:一是编拟习题不能牢牢把握学习目标的底线,关注拔高题,忽视基础题。二是怕学生编题编不到点子上,浪费时间,干脆不让学生编。三是不给学生反思的时间和充分表达的机会,反思归纳都是教师一言堂

  另外,根据不同学科和同一学科的不同课型,还可以增删或调换某个具体环节,进行灵活运用。(河南省西峡县教研室 杨文普)

  《中国教育报》20081010日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