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会、团(队)会学习资料(三)——法制教育知识

发布者:团委         时间:2012-11-04          阅读量:11572

中学生法制教育知识问答()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形势如何?

答:20世纪8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比重越来越大,长期以来居高不下,许多大案、要案都是青少年所为。有专家指出: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治安格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破坏性因素。

2、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哪些新特点?

答:出现了六个新特点:低龄化、贪婪性、疯狂性、团伙性、从单一性向多样性发展、反复性。

3、构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答:内因是青少年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于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成人状态,心理特征充满着矛盾;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不力,包括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问题。

4、如何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答:1)增强在校青少年的两种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2)加强两项教育:法制教育和帮扶转化教育;3)架设两座“桥梁”:学校与社区、家长之间的桥梁和学校与政法部门之间的桥梁。4)构筑三道防线:家庭教育防线、社区帮教防线和校园安全防线;5)注重五种结合: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防差转差工作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区教育相结合。

 

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

1、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答: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家庭应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答: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2)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部机关请求帮助;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7)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3、学校应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答:1)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想公安机关请求帮助;2)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3 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4)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5)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6)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 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答: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5、家庭和学校应当如何矫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答: 1)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2)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3)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三、现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其违法犯罪预防

1、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不良因素有哪些?

答:1)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父母冲突、破碎家庭、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溺爱、虐待、放任自流);2)不良学校教育的影响:重智育轻德育;对后进生简单粗暴,处理不当;对“好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存在偏差;3)不良交往的影响:不良交往促使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动机;不良交往可以消除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恐惧心理,加速犯罪行为的事实;不良交往导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增多和社会危害性的加大。4)黄色传媒和迷恋网络、游戏的影响:由于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差,好奇心、模仿力强,易受黄色传媒的影响。黄色传媒对青少年的毒害有三个特点:扩散快,毒害大,遗毒深。

2、犯罪前孩子有哪些不良的征兆?

答:1)抽烟喝酒搓麻将,经常泡在台球场(游戏室、网吧);2)厌学逃学谈恋爱,学习成绩直下降;3)谎话瞎话吹牛皮,不服老子常顶撞;3)唉声叹气情绪坏,精神紧张突反常,4)出走闲游夜不归,胡结朋友乱交往;5)贪吃爱享乱花钱,追求消费讲排场;6)小偷小摸常斗殴,棍棒刀锥身边藏;7)猎奇探秘看坏书,不良情节好模仿。

3、当孩子出现上述问题后,父母应如何进行预防?

答:1)过好消费关。有人在孩子出了问题后,感触地说;“在富也得穷孩子”;2)过好爱心关。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养成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大品格;3)交友关。若发现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或与其他的孩子夜不归宿、抽烟、喝酒时,家长要及时警告,予以制止;4)文艺作品关。孩子看什么书和电视,父母要心中有数,特别是家中有“儿童不宜的光盘、录像带,不能暴露给孩子。更要防止孩子上网浏览不良信息;5)过好业余时间关。要注意孩子在放学前后,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孩子脱离学校管理和家庭监督,是问题多发期。

421世纪衡量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答:1)道德健康;2)生理健康;3)心理健康,人格完善,智能良好,情感健全,意志坚强;4)社会适应良好,发展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适应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

5、如何树立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答:要教育学生1)不上游戏机室;2)在陌生人多的场合不吃零食或购物;3)不在易引起冲突的地方及僻静处玩耍;4)身上少带钱、不带钱、少穿名牌;5)多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学习一定的防身术;6)被劫后要告诉家长、老师、警察;7)注意自己的日常交友,多与同学呆在一起,上下学后尽量结伴而行;8)按时回家。

 

 

中学生法制教育知识问答()

四、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及不良行为的预防

1、网络对青少年的正面影响有哪些?

青少年通过网络的使用逐步掌握信息技术,提高其整体素质。此外,互联网为青少年提供了查询学习、生活、工作信息的新的便捷的渠道,大大扩展了知识面;提供游戏、电影、音乐等娱乐项目,丰富生活;提供教友、聊天渠道,扩大交往范围;提供更多自主活动空间,有助于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独立能力。

2、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有哪些?

答:1)在心理上,青少年容易在虚拟世界中自我表现满足、自我表现实现,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和利己主义思想,淡化对社会的责任感,对世界的看法过于理想化,自律意识薄弱,性格孤僻。2)在道德上,网民往往使用虚假身份、说假话,缺乏真实感、真诚感,青少年沉迷网络世界容易形成不诚实的品质。3)在学习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影响学生的学业,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4)在身体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不利于身体健康。5)在社会关系上,对网络的过分沉迷,影响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的的正常交际,疏离亲友、师生关系。6)在行为上,网络的隐蔽性使青少年难于感受到社会监督机制的存在,从而为所到之处欲为;容易受到有害思想的腐蚀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网络违法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答:1)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2)利用信息网络妨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侵财性犯罪;4)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人身、民主权利;5)利用信息网络窃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6)实施黑客攻击;7)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4、网络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1)犯罪手段高科技化、多样化;2)作案人员年轻化、高智商化;3)犯罪领域不断扩大,公共网络业是重点;4)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大。

5、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知识技术层面和道德要求的宣传、教育、培训?

答:1)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师生讨论、主页设计、计算机知识的技能培训和比赛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2)让青少年在上网前先接受计算机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3)丰富、美化、优化网上信息资源,使网络文化的主流积极向上,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4)革新传统的道德宣传教育方法,通过健康的网上学习、生活、娱乐活动,引导青少年适应网络社会要求的、以“慎独”为特征的自律化的道德;5)网上网下宣传教育相结合,使网上宣传教育的超时空性、互动性、自由性与网下的真实性、直接性、引导性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五、青少年禁毒教育

1、什么是毒品?

答:依据我国《刑法》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成瘾性、危害性和违法性。

3、吸毒成瘾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药物耐受性、生理上的依赖性和心里上的依赖性。

4、吸毒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1)一般吸毒行为:治安拘留、治安罚款、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2)吸毒成瘾行为:治安处罚、强制戒毒、劳动教养,限期戒毒。

5、青少年吸毒的心理危害是什么?

答:1)意志力和毅力日渐萎缩,自卑心理日益增强;2)丧失责任感,家庭观念淡薄;3)道德沦丧,行为方谬。

6、戒毒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答:有自愿戒毒、强制戒毒、限期戒毒和劳教戒毒。

 

六、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

1、青少年个人因素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青少年注意力不够集中,再加上贪玩,因此他们在活动中很少顾及到往来的车辆,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2)青少年活泼好动、反应快,尤其男孩爱冒险,跑动特别多,横穿马路,无所顾忌;3)对机动车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又缺乏对车速、车间距的正确判断能力,因此往往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2、 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培养哪几种意识?

答:1)遵守交通规则即守法意识;2)右侧通行意识;3)红绿灯意识;4)各行其道意识;5)停车线意识;6)不猛拐意识;7)左右了望意识;8)斑马线意识。

3、青少年安全行走应注意什么?

 答:1)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3)如果道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行人又要横过马路,这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4)不要穿越、倚坐行人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5)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掷物块击打车辆。6)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时,须有成年人带领。7)通过铁路道口,当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须停在停止线以外等候。8)学生放学回家或参加集体活动时应尽量列队。

4、青少年安全骑车应注意什么?

答:1)骑车时不要双手离开把手、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2)骑车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竟驶。 3)骑自行车不要载人。4)通过陡坡、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5)超越前车时,不要妨碍被超车的行驶。6)骑自行车或三轮车转弯前要驶向本行驶车道的左侧或右侧,减速慢行,向后了望,看清身后的来车情况,决定转弯时,还要伸手示意。

5、青少年安全乘车应注意什么?

答: 1 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跳车。 5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在车厢内玩耍、打闹。6)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要站立,也不要坐在车厢栏板上。

6、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如何进行紧急处置?

答:1)拨打110报警。 2)拦截过往车辆,请司机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3)不要在留有交通事故有关痕迹、物证的现场随意走动,以免破坏现场,给交警的调查取证带来困难,甚至无法调查取证。 4)因抢救受伤人员的需要,确实需要移动现场有关物品的位置的,最好用粉笔或土块、石块等划好标记,以避免改变现场。5)折采路边树木上的树枝,路旁的土块、石块,把它们摆放在现场的周围。 6)当周围没有过往车辆或电话可打时,可以向过往路人请求帮助,请他们代为报警。

 

中学生法制教育知识问答()

七、校园暴力的防治

1、什么是校园暴力?

答: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由老师、同学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校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答: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校园暴力简单地分为以下八类:1)本校或其他学校高年级学生殴打低年级学生;2)校外青年殴打在校学生;3)某些学生的家长因为学生之间的纠纷而到学校殴打其他学生;4)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5)老师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如要求学生当众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尊严的动作、辱骂学生等;6)校内外高年级学生以及社会青年抢劫、勒索学生钱财,使学生不但损失钱财,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7)老师以及校内管理人员针对女学生的性侵害;8)同年级甚至同班同学之间的斗殴。

3、校园暴力行为有哪些特点?

答:1)暴力行为有日益凶暴的倾向;2)暴力事件的普遍性;3)暴力事件的共犯日趋普遍;4)校园暴力的施暴地点,多在空教室、体育馆、楼梯间、厕所内、运动场或其他视角上死角处,而且多在上学或放学时发生。

4、施暴学生有什么特点?

答:1)依赖性强,缺乏自主、自信和负责任的精神;2)具轻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满的能力薄弱;3)在群体中,自我表现欲望强烈,活动力甚强;4)以我为中心,罪恶感淡薄,常带给他人困忧、麻烦等;5)完全没有体谅对方的立场和心理的意识。

5、校园暴力的防治对策有哪些?

答: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2)控制暴力文化的传播;3)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4)加强对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力度;5)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指导;6)从小对未成年人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7)加强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8)清理学校周边环境;9)学校加强门卫制度。

 

八、封建迷信、邪教对青少年的毒害及防范

1、封建迷信的种类有哪些?

答:1)一般性的群众迷信活动;2)迷信职业者的迷信活动;3)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什么是邪教?

答:邪教是指带有强烈迷信色彩,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性质的严重威胁和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非法组织。

3、封建迷信、邪教对青少年的毒害有哪些?

答:1)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2)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残害青少年的生命;3)诱发、唆使、胁迫一些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4、防范封建迷信、邪教对青少年毒害有哪些基本措施?

答:1)开展科学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提高青少年自觉识别和抵御封建迷信、邪教渗透的能力;2)营造一种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社会风气,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3)建立和完善防范机制,减少封建迷信、邪教对青少年的毒害。

 

九、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解析

1、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

答: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学生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2)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违反《教育法》的规定;3)学校违反《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间有因果关系;4)学校在施教、管理和保护行为时有疏忽职责的过失或重大过失。

3、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答: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国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相关规定的;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免于承担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答: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学生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5、应由第三人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答: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6、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答:1)医疗费;2)营养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因学生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的,还可要求赔偿下列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护理费;7)因学生伤害事故造成死亡的,除上述赔偿外,死亡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还可要求赔偿下列费用:丧葬补助费、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