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讲堂(五)——攀枝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之孝老爱亲

发布者:汤中荣         时间:2013-03-22          阅读量:2514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广泛传播道德故事,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提升师生道德素质,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现将攀枝花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进行宣讲。希望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孝老爱亲类

  刘中美,女,汉族,39岁,米易县撒莲镇禹王宫村牧林坝组居民。
  23岁那年,刘中美嫁到了米易县撒莲镇禹王宫村。当时,丈夫家有70多岁高龄的爷爷和奶奶,还有瘫痪近十年的婆婆,生活十分艰辛,她用柔弱的双肩扛起了家庭的希望,带给亲人温暖和幸福。
  每天凌晨4点钟,刘中美就要起床,制作当天上市的豆腐,为家人做好早饭。天一亮,就帮婆婆洗脸、梳头,照顾家人用餐。上午,她到市场上卖完豆腐,就马上赶回家,帮助婆婆大小便,为家人做午饭。中午,她利用短暂的时间为婆婆进行康复按摩,陪婆婆说话。下午,她还要和丈夫、公公一起管理农田,喂养牲畜……就这样周而复始。
  为给婆婆治病,刘中美四处求医问药。只要听到与婆婆相似病情的人因用药好了的信息,她不管路途多遥远都要去打听,不管药费多贵都要去购买。夏天,容易生褥疮,刘中美坚持每天为婆婆擦洗身体、换洗衣服,经常把婆婆背到门口的树荫下,让婆婆透气乘凉。冬天,她特别注意为婆婆保暖,白天还将婆婆背到院子里晒太阳。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是,刘中美嫁到丈夫家的17年时间里,从未和公婆红过一次脸,无怨无悔地照顾瘫痪婆婆,将爷爷、奶奶养老送终,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百善孝为先的美德。

 

 

 

高汝莲,女,彝族,42岁,仁和区啊喇彝族乡旺牛社区先锋营组村民。
  高汝莲出生在啊喇彝族乡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因为出生后药物使用不当,造成听力和语言残疾。她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她用实际行动完美书写出了一个字。
  1990年,20出头的高汝莲与同村小伙马德富结婚。1997年,丈夫因病离世,不幸瞬间把高汝莲一家对未来的梦想击得粉碎。看着年迈多病的公公和年幼的儿子,高汝莲毅然决定要独自承担起抚养幼子、赡养公公的责任。她认真务农,保证儿子上学的开支;一如既往地服侍公公,安抚老人的丧子之痛。
  高汝莲的艰辛被同村的热心人们看在眼里,大伙都想着为她再找一个丈夫,也好减轻她的负担。这时候,高汝莲却提出,要嫁人,必须要带着公公。带着公公出嫁,高汝莲的这个条件让很多人都打了退堂鼓。
  直到一个纯朴、忠厚的汉子走进了高汝莲的生活,他就是杨聪友。随着认识的加深,杨聪友被高汝莲的孝心与坚强打动了。高汝莲还是坚持那个条件,没想到,单身汉杨聪友竟答应了。
  婚后,高汝莲又生有一女,这个家有了更多欢笑。同时,在夫妻俩的悉心照顾下,公公的身体和精神越来越好。正是因为高汝莲的孝与善,让这个特殊的家庭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