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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投标
发布者:陈加兴
时间:2009-10-19
阅读量:4179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窗帘招标文件
一、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窗帘制作及安装。
范围:部分教室、办公室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现场开标,按合理价中标。
三、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须持有工商行政部门准许的有关窗帘设备制作、经销的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3328111)
报名时间:
四、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须在开标后三天内到学校签订合同,如无法如期签订合同的,视作弃权处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的物品,均按国家三包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须在一年及以上(具体期限为投标单位提供的保修期为准),保修金为中标价的10%,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须在接到电话后8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对其进行修复。中标单位提供的物品,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投标须知:
投标书内容:
a.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报价单。
c.代表授权书。
d.售后服务期限及措施。
e. 提供与样品一致的小样,并在样品上签名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